北京住建委共有产权房不得拒绝组合贷 加强现场监督

发布时间: 2018-4-11 14:13:52

  房讯网讯:近日,北京市住建委对于共有产权项目不可以申请组合贷的媒体报道表示,按照相关规定,购房人可以申请组合贷,开发商不得拒绝。一旦发现有企业拒绝,情节严重者将按文件规定被停止网签资格。

 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按照《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,在信贷优惠政策方面已提出,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,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、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。

  据悉,今后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公告中,需明确表示支持组合贷。目前在各区选房和签约现场,也有公积金业务办理柜台。

  下一步各区住建委会加强现场监督。市住建委也将加强监管,一旦发现有企业拒绝申购家庭组合贷行为,住建和公积金部门将联合执法,情节严重者,将依据文件规定暂停其项目的预售许可、网上签约。

  另外,对于北京昌平区三个共有产权房项目“遇冷”,“弃选率70%”的报道,昌平区住建委回应,该等项目于2018年4月2日进行了公开摇号,将于4月13日开展选房工作。截至目前尚未进行选房,故该报道属不实消息。

  来 源:房讯网

  编 辑:chen hong